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4、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5、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任职资格:
1、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主管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良好的沟通、管理、协调能力,富有责任感与进取心。
3、30岁以上50岁以下,有在二级医院临床护理经验十年以上。
4、熟悉医疗、政策等相关部门与行业,有民营医院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