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35-55
职位描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在区卫生局和上级公司的领导下开展本院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模式、营销策略和办院方向,对养老基地工作负总责。
2、严格遵守上级组织对本基地的各项规定,接受上级公司总经理领导,政令畅通。
3、负责制订本基地的方针目标,领导制定基地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各项管理措施、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进行管理评审。
4、负责基地人事管理,负责对养老基地副院长的推荐,负责对副院长、财务科、人事科、基建办负责人的考核,合理招聘和使用人员。
5、负责基地的公共关系,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药监、工商、物价、环保、城管、公安、规划等部门的联系,养老机构工作正常进行。
6、负责本基地的对外宣传和企划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公司财务部和企划部制定的费用结算和审批报销制度。
7、负责对本基地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和本基地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核算办法和奖金分配办法,督促财务科按月、按时向公司财务部上报完整的财务报表。
8、对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基地有一个良好的后勤保障。
9、每月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半年和年终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工作,接受公司总经理的考核。
10、获得基地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源,并坚持勤俭办院、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利用基地现有条件,有效使用基地各种资源,为基地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取实现基地的健康稳步发展。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30~55岁,管理工作经验五年及以上;
2、具有领导全院各项工作、业务开展能力、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