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至55岁
岗位职责:
1、负责每日巡诊,检查老人的身体状况,检查护工的护理质量;
2、负责制定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与老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
4、负责协助护理主任开展护理管理工作;并协助院长开展营销工作;
任职要求:
1、热爱养老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较强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抗压能力;
2、55岁以内,一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保健医生、护士、护士长、主管护师均可;
3、有管理和培训护工的能力。
福利待遇:
提供食宿,薪资3500-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