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逢亭镇
不限
中专
10-4
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照护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并做好相应的护理记录。协助医护人员做好老人保健工作。
2、参加院内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学历:中专及以上毕业。
2.年龄18岁至35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文明礼貌,无违法乱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
3、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愿意照顾老人,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老年人交流、沟通,心地善良,为人厚道,处事有方。
4、养老护理专业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