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卫生规划布局,为满足辖区及周边居民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鞍山高新医院落户高新区。医院地处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26号,总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人民币10亿元。一期开放床位480张,设置诊疗科目包括: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中医科等。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各岗位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详见各岗位招聘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5月28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鞍山高新医院筹建处5楼报名中心
3、联系电话:**。
4、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后备注姓名及应聘岗位)。
5、资格审查:由鞍山高新医院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采取面试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并列者由领导小组票决确定排名,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限一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合同制,其试用期及后期工资等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鞍山高新医院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