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会成立于1979年5月,是全区药学科学、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科学、医疗器械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宁夏药学会是中国药学会的组成部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为业务主管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为发证机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业务指导单位。学会业务范围包括学术研究、经验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是党和政府联系我区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宁夏药学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业务范围涉及学术研究、经验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会多次被自治区科协评为“自治区先进学会”。与山东大学合作创办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多次荣获“全国高等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山东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等荣誉称号。2016年、2021年全区社会组织评估被宁夏民政厅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
2022年7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现任理事长为韩义欣,副理事长为文友民、余建强、何仲彤、李治龙、张永生,理事会成员共51人,常务理事15人。同时选举产生了监事会,巨丽红同志任监事长。学会下设12个专业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现拥有个人会员820余名,团体会员1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