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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民航总医院始建于1982年,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与民航总医院合并运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并后机构名称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中心(医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设的中央事业单位(正局级)。在职职工1600余人,设有21个病区、39个临床医技科室,民航局批复床位1045张。
中心(医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部,是北京大学临床教学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培养点,承担着北京市东部地区居民及民航在京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心(医院)是全国民航唯一一家三级综合医院、三级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国际航空航天医学会的唯一一家中国委员单位,是中国民用航空医学的主要研究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民航医学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单位。
“服务民航,面向社会”是我们的宗旨。多年来,我们一直倡导“医院发展以员工为中心,医疗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理念,始终坚持“以普通医学为基础,以航空医学为引领”的发展方向,努力打造作风过硬、素质精良的医护团队,塑造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无私博爱的胸怀,向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等)。
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3.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4.人事档案完备;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年龄:硕士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就读期间未缴纳社保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5年简历投递系统”(https://jsj.top/f/UbXfg0)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选择本人对应的招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学历和专业要求,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视情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科室考核和医院考核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科室考核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各占5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直接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60分(含)视为合格。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各需求岗位的匹配度等条件,设置考试内容并组织考试。
人事处根据科室考核打分排序名单,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3的比例,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医院考核,根据通知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比例不足1:3的,现有的科室考核环节所有合格的人员均通知参加医院考核。
(四)考察
根据医院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通过档案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五)体检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是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原因,我单位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造成人选空缺,我单位可以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六)确认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和中心(医院)官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递补时根据医院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八)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证件、资料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证件、资料,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招聘期间,我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老师
2.咨询电话:(010)85761364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6号院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人事处
4.邮政编码:100123
5.电子邮箱:job_mhz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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