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

 1461

2024.7.24-2024.8.1

已结束

临床医师、药师、放射科医师、病理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皮肤科医师、外科医师、肾病(血透)医师、健康体检中心医师、护理
全职,社招,应届生
本科起
免笔试
招聘要求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7月24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的“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具体详见《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于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面试或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1.直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考核人选。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前至少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或者短信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

2.直接面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面试前至少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或者短信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核及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咨询电话:**、**

(五)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

1: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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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南宁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制剂、养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治区、南宁市城镇职工及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国家第二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一批南宁市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南宁市文明单位,牵头成立南宁市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及联合体指导中心。牵头组建南宁市中医学会。先后获得中国卫生管理创新医院、中国中医医院竞争力排行榜300强医院、广西医疗服务百姓口碑榜(南宁)公益先锋奖等荣誉。

    医院设有北湖、新华两个院区,北湖院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北湖北路45号,新华院区位于南宁市新华路28号,全院占地面积18425.5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8966.55平方米;编制床位650张,开放床位720张。目前,南宁市中医医院石柱岭医养结合项目土建工程即将开工,南宁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制剂研发中心及望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建设中。

    现有职工1077人(含规培生),其中具有正高职称13人,副高职称163人,中级职称卫技人员409人,研究生125人;拥有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1人,广西名老中医1人,广西名中医1人,南宁市名中医4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21名,其中D类人才11名,E类人才10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3人、广西中医护理骨干人才2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4人,广西中药优秀人才1人,广西中药传承骨干人才4人。建立有韦贵康国医大师工作站、北京名医李跃华教授工作室、广西名老中医黄干诚工作室等国家、省、市级7个名中医工作室。

    承办南宁急救医疗中心秀厢急救站。其中,脑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广西中西医结合疑难病诊疗中心,骨伤科、脾胃病科、妇产科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脑病科为广西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妇科为广西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点。老年病科获广西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肺病科是南宁市重点培育学科,获广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重视中医学术思想和技术的传承创新。近年来,我院共获科研立项86项,发表学术论文共342篇,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5项,获自治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8项。运用非药物治疗手段多达66种,能生产获得自治区药监局正式批文的院内制剂达25个品种,院内自主生产制剂达11个剂型50多个品种。此外,医院还自主研发膏方、香囊、药枕、养生茶饮等保健产品,深受百姓喜爱。

    医院不仅重视发挥中医传统优势,同时注重吸纳现代医学成果,适应时代发展,满足患者需要,配备1.5T核磁共振、64排CT、C型臂X光机、DR、高端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具备较强的中西医综合诊治能力。

    面对新机遇新征程,医院将继续坚持“弘兴医道、佑泽民众”为办院宗旨,秉承“承古纳今,精医厚德”之院训,践行“仁爱、诚信、敬业、创新”之精神,以建设平安医院、智慧医院、如意医院、节能医院、清廉医院为目标,坚持走中医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质量发展道路,推进现代管理建院,人才发展立院,中医特色兴院、综合实力强院的发展战略,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为努力建成患者如意、职工如意、社会如意的中医医院而不懈努力。(数据截止至2023.6.30)



    附:南宁市中医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各事项内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

    南宁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1987年7月转为全民所有制医院。共设有两个院区,分别为北湖院区、新华院区。

    法人:颜冰。

    机构类别: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北湖院区地址: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5号。

    新华院区地址:兴宁区新华路28号。

    二、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门诊)、儿科、儿童保健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皮肤科(门诊)、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壮医门诊)(二级科目详见诊疗科目核准记录)

    互联网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二级科目详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三、床位数

    床位编制650张,实际开放床位720张。

    其中北湖院区编制床位465张;新华院区编制床位185张。

    四、职能科室设置

    医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医务部(含医务科、医患办、行风办)、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含绩效办)、纪检监察室、宣传科、科教科、质控科(含病案科、医学统计室)、医院感染管理科、医保科、运营办、审计科、总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信息科、安全办、项目办、采购办、医联体服务部、离退休管理科、门诊部。

    五、查询服务

    (一)医院提供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请拨打查询电话:0771-3956005、3956006

    (二)医疗服务价格查询,请拨打查询电话:0771-3956003

    24小时咨询电话:3956000

    挂号咨询电话:3956170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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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0.18-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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