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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空军特色医学中心2024年三季度社会人才招聘公告
中心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原空军总医院、原航空医学研究所等单位调整组建,地处北京市阜成路28号、30号。占地面积420亩,建筑总面积56.3万平方米。中心是军队飞行人员招收、训练、诊疗、鉴定的最高机构,共有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个全军临床重点专科、8个全军医学专科(专病)中心、5个全军重点实验室和18个专业实验室,科研医疗设备总价值约14.4亿。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任军地学术团体副主委以上职务34名,空军级专家11名,空军高层次人才51名,技术3级以上专家10名,研究生导师183名。
拓宽人才发展路径
2024年,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路径,逐步推动大学“十二项”社会人才举措落地:优化个人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流程;改善社会人才生活保障;设立各项优秀社会人才评比,发放一次性荣誉津贴;提升学术组织任职层次;对特别优秀的社会人才,通过特招军官、直招文职等引才路径,优先纳入学科带头人培养梯队等。
中心出台利好政策
1.对于特别优秀人才采取“一人一策”薪酬待遇;
2.在职期间享受学历津贴,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学士750元/月;
3.经单位审核确有住宿需求的提供人才公寓,或按学历享受相应租房补贴;
4.子女有入托需求的,可优先安排就读中心蓝天幼儿园;配偶有安置工作需求的,在中心范围内优先推荐。
一、招聘对象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等岗位,符合国家、军队、中心规定的岗位条件,能够胜任工作的社会人才。特聘国内知名内、外科专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要求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忠诚可靠,道德高尚,事业心强,职业素质好,敬业奉献,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学历要求
医疗岗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医技等其他岗位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优先。
其中,规培生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相关要求执行。
3.资质要求
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类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医师岗位须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4.年龄要求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50周岁,中级不超过40周岁,初级不超过30周岁。
5.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情况良好且适应岗位要求,并符合本单位入职体检标准;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务)纠纷。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四、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与军人、文职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内选举、参加中心的评优评先。
2.工资福利:实行属地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优于编制内人员待遇。
3.待遇福利:安置住房或享受租房补贴,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健康体检、餐食补助、带薪年假、免费培训、生病慰问等待遇。博士提供博士公寓,10至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4.职业发展:职称晋升、可以申报国家、军队、学校、中心各级各类人才资助计划。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同台竞技、参与科室管理岗位竞聘,择优任用。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报名后请务必将相关支撑材料(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复印件、相关执业证书、规培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发送至shpyrczp@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全日制学历+报名科室+岗位。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17:00(博士长期招聘),逾期不再接收报名信息。
六、注意事项
1.录用人员均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到我中心工作。
2.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请慎重选择。
3.通过资质审查,邀约入围人员面试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通过资质审查或未入围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
**转6武老师
招聘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中心人力:
**周老师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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