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心医院

2001-5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18人

 106

2024-5-24至2024-6-2

已结束

住培:妇产科、全科、超声医学科、放射科、口腔全科、外科、神经内科
提供规培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关于做好2024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9号)及《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4〕29号)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辽卫办发〔2015〕1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205号)相关要求,我省定于2024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任务数,2024年我省计划招收住院医师(单位人、社会人)1000名,其中全科50名、儿科(含儿外科)30名、精神科20名、妇产科55名、麻醉科70名、急诊科19名、临床病理科14名、重症医学科12名,其他26个非紧缺专业共730名。

全省各培训基地招收规模为2536人,将依据招收考试成绩等因素实际录取1000人,最大可招收规模详见附件1,并可登录招收报名网站浏览各培训基地简介。

二、招收对象与培训方式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招收对象具体分三类:

1.单位人住院医师(以下简称“单位人”)招收。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新进入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社会人住院医师(以下简称“社会人”)招收。面向社会招收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毕业生。

3.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以下简称“并轨专硕”)招收。招收2024级临床/口腔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我省已统筹安排各高校2024级并轨专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数量、专业等事宜,各高校已完成并轨专硕招收工作,后续各高校需组织并轨专硕开展住院医师报名、参加培训等工作。除并轨专硕外,不接受其他全日制在校生报考。

(二)报考专业要求

1.面向单位、社会招收的人员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根据毕业专业类别,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相应专业。临床医学毕业生可报考临床相关全部专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核医学科专业;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对应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口腔相关专业。

2.并轨专硕报考专业要求按照招考院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与形式:培训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2.培训时长:单位人和社会人身份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培训时间为33个月。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其中:已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已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

3.培训地点:主要在培训基地内完成,部分专业需到协同单位、基层实践基地完成部分培训任务,由培训基地负责统一安排。

三、招收报名

(一)单位人、社会人报名安排

1.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5月24日-6月2日

2)培训基地审核截止时间:6月4日

3)省级复审截止时间:6月6日

4)资格审核结果发布时间:6月6日

5)补正材料时间:6月7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辽宁省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218.60.153.241/portal/login,以下简称省医教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完善住院医师信息”,线上提交个人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同意送培证明》(仅单位人提供,模板见附件2)、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无证书无需上传)等照片,具体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公告。

(二)并轨专硕报名安排

并轨专硕报名工作由高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在省医教平台上组织开展,时间安排如下:

1.网络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8日

2.高校研究生部门审核截止时间:7月23日

3.培训基地审核截止时间:7月25日

4.省级复审截止时间:7月26日

四、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成绩占60%,面试考试成绩占40%。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只考1次,每批次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报考培训基地面试。并轨专硕无须参加招收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理论考试

1.考试科目:分为临床综合、口腔综合两类。报考口腔类专业考生参加口腔综合考试,其他考生参加临床综合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2日14:00-16:00,考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市,具体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2024年6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省医教平台打印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内容。考试题型为客观选择题。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省医教平台上的考试信息。

(二)面试

1.面试内容:由培训基地自行确定面试题目和技能操作内容。

2.面试时间和地点:各批次面试安排见省医教平台首页通知。

3.面试成绩上报截止时间:面试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

五、招收录取

(一)权重成绩计算

理论考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里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理论和面试均通过分数线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总成绩(理论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对象。录取工作向贫困地区、基层地区、民族地区适当倾斜,优先录取紧缺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分数高者。

(二)录取批次安排

2024年住院医师招收工作实施分批次招收录取,考生每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填报下一批次志愿。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招收(5月24日-6月28日)

1)志愿填报:5月24日-6月2日,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根据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内容,在省医教平台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

2)材料审核:5月24日-6月7日,报名人员完成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后,由培训基地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进行复核。审核不通过人员的材料将在系统中被退回,报名人员可在补正材料时间内再次提交报名。

3)面试:6月17日-6月26日,培训基地完成第一批次面试。

4)录取公示:6月28日,进行第一批次录取住院医师公示。

2.第二批次招收(7月1日-7月10日)

如第一批次招收录取人数未达到1000人,将开放第二批次招收。

1)志愿填报:7月1日-7月2日,未被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第二批次招收计划,在省医教平台进行志愿填报。不再进行材料提交及审核。

2)面试:7月3日-7月8日,培训基地完成第二批次面试。

3)录取公示:7月10日,进行第二批次录取住院医师公示。

六、培训管理

(一)住院医师正式录取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送培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期间不接受由单位人变更为社会人的身份变更申请;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需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并轨专硕由培训基地、高校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送培单位管理,社会人的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管理或委托人才代理机构管理,并轨专硕的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二)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单位人由送培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人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并轨专硕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报名,培训基地应协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住院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后,应在培训基地进行执业注册。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基地应协助住院医师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三)各培训基地应为住院医师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其中并轨专硕生活和学习保障待遇由所在高校和培训基地协商确定。单位人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由送培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人福利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提供。并轨专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享受所在学校提供补助。

(四)单位人和社会人身份为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卫发〔2015〕77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力招收简章执行。

七、惩戒事项

(一)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报考的住院医师,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允许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涉及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再次入培的住院医师,既往足额或部分领取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均不再享受相关资金补助。

(三)公示期内退出的住院医师2025年(含)前不得报名参加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住院医师,2027年(含)前不得报名参加辽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住培招收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直有关医疗机构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有关高校应及时将未报到的并轨专硕信息报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各市卫生健康委、各高校、各培训基地要加强住培政策尤其是紧缺专业招收宣传,制定配套政策吸引考生报考紧缺专业。

九、联系方式

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政策解答:**

材料审核:**

网络技术:400-001-8080 18401571286

1:2024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规模

2:同意送培证明(模板)

3:2024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操作手册-住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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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盘锦市中心医院是盘锦市建市以来投资最多,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标准最高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具有远程医疗功能的现代化、数字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由原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和辽河医院五家医院整合而成,于2012年12月开诊运营。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排名625位,达到B+级别。医院年门急诊量140万余人次,年出院患者近8万人次。
      医院现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盘锦市中心医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站、锦州医科大学附属教学医院和临床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教学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联盟医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等。
      医院现设一个主院区三个分院区,占地总面积21.57公顷,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核定床位2307张,设标准病区71个。开设一级诊疗科目27个,二级诊疗科目152个,内科系、外科系、妇产科系、儿科系等一批专业科室都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其中骨科和泌尿外科被评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学检验科、普外科被评为省级(市域)重点专科,11个科室被市卫健委确定为盘锦市医学重点专科。先后成立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2020年获批成为盘锦市唯一一家国家高级卒中中心。
      医院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不断调整门诊和病房的发展结构,推动以疾病为中心的专科化建设,先后成立了生殖医学中心、男科中心、眩晕门诊、癫痫门诊、记忆门诊、卒中门诊、高血压门诊、心律失常门诊、盆底疾病及生殖整复中心、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等30余个专科专病门诊,打造出多个医院的特色品牌,满足了老百姓健康需求,提升了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
      医院拥有包括PET-CT、3.0T核磁共振、640层CT、数字胃肠X线机等共70多个品种7千台件医疗设备,其中放射治疗科引进了东北地区首台一体化CT直线加速器。医院检验中心执行国家二级实验室标准,并通过ISO15189国际实验室能力认证。
      医院现有职工32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71人。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7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41人;博士7人,硕士342人;中国医大实践导师69人,科研实践导师11人。锦医专业型导师42人,临床导师12人。现与国内知名医院和专业形成联合协作体,邀请了国内数十名知名专家定期出诊。同时,面向全国招聘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青年医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护理一线人员,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医院始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不断健全公益服务的各项机制,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健康盘锦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常年为市内大型会议、活动等提供医疗保障工作,派遣多名医护人员支援新疆、青海及西藏地区的医疗机构。依托医院建立的心电、检验、影像、超声“四个远程会诊中心”,与全市32个场乡镇卫生院联结,实现了四级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18年以来,与4家社区医院结成医联体,在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经济运行等方面给予帮扶与支持,推动基层医疗单位业务水准提升,为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便捷。
      多年来,医院持续提高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医院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成为辽宁乃至全国地市级医院改革与发展的排头兵。曾荣获“中国医疗机构公信力示范单位”称号;连续3年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医院综合排名综合排名前100强;多年来,医院一直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盘锦市中心医院将秉持“厚德、尚和、勤学、精医”的院训,以患者为中心,以技术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为盘锦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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