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

1972年 101-5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级)

 1834

2022.11.16-2022.12.12

已结束

临床医师、医技医师(项目人员)、医技医师、病案医师、医务科医师(项目人员)、公卫医师、护士、医学影像(项目人员)、医学检验、康复师、药师、心理咨询师(项目人员)、心理咨询师、财务人员、法务
全职
招聘要求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承担着全市乃至周边盟市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任务。2015年,市人民政府将原属民政系统管理的精神卫生中心归口卫计系统管理,并更名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挂“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牌,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医院已成为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培训、指导为一体,诊疗科目齐全,功能完善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设置罕台部和东胜部,开放床位300张,开设精神医学科、心理医学科、睡眠医学科、儿少心理科、物质依赖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心理检测治疗科、MECT室等科室。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数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次招考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6日至2004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报考岗位未要求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后的3年内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11月16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11月16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56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到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蒙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2应届毕业生除外);

2.列编招聘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通知、公示公告等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ordosjswszx.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分三个阶段报名: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报名

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7日

第二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第三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2日

“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取消“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报名要求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调整岗位属性,并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ordosjswszx.cn/)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

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

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2.笔试科目法务岗位、心理咨询师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安排一般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报名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各类获奖荣誉及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④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ordosjswszx.cn/)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方向)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必须按照选择的语言文字作答的。

4.本次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2.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鄂尔多斯市其他市直各公立医院招聘考试。

4.拟聘用人员意见由市卫健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市第四人民医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市卫健委官网和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简章未尽事项按照现行公开招聘政策执行,简章内容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考生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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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招聘条件

    公共科目笔试测试方向

    面试测试方向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是否为项目人员岗

    是否为高校毕业生岗

    是否允许二学位专业报考

    临床医师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

    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医技医师
    (项目人员)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医技医师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病案医师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医务科医师
    (项目人员)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公卫医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预防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护士(1)

    1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护理学

    具有护士资格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护士(2)

    5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具有护士资格证,具有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护理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证书者,学历放宽至中专、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医学影像
    (项目人员)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具有影像类执业医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医学检验(1)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具有检验士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医学检验(2)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具有检验士证;具有PCR证,学历放宽至大专。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康复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音乐治疗、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

    除音乐治疗专业外,其他专业需具有康复治疗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药师(1)

    4

    本科及以上

    学士

    药学、中药学

    具有药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药师(2)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药学、中药学

    具有药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心理咨询师(1)
    (项目人员)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公共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

    心理咨询师(2)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公共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

    财务人员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

    会计学、审计实务

    具有初级会计师证。

     

     

    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法务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法学

    具有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公共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

    联系方式
  • 招聘政策咨询 鲁娜自己报名 代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47****5276  免费看电话
  • ordosjswszx.cn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中环路东、新一路西、北环路南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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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市第四人民医院建于1972年,前身为伊克昭盟社会福利院精神康复科,2013年作为“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独立运行,是我市乃至自治区建院较早的一所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医院承担着全市及周边盟市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任务。2015年初,市政府将原属民政系统管理的精神卫生中心归口卫健系统管理,更名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挂“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精神心理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培训、指导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就设在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院2018年获评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全国管理创新医院,2019年、2020年度连续获评国家卫健委全国改善医疗服务优秀医院,多次获得自治区、市卫健系统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医院各项考核多年来名列前茅。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自治区考核第2名,2019、2020年连续两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自治区考核第1名。自2016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目标责任考核5年总分列市直公立医院第1名,2018年、2020年度考核第1名。院长孙利东被国家卫健委授予改善医疗服务先进个人,获评《中国卫生》全国医院管理创新新锐、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和《健康报》联合评选全国改善医疗服务优秀个人等荣誉。

    2015年医院占地面积仅为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2021年医院总建筑面积增加至3.7万平方米(包括罕台本部、东胜门诊部、待划拨的和硕嘉苑BD-2号楼、在建罕台本部发热门诊楼项目)。罕台镇本部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精神科业务用房面积1.15万平方米,核准床位300张。

    2016年医院仅有正式职工19人,劳务用工若干,到2021年医院职工总人数22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共174人,行政人员共51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38人(主任医师4人,副主任医师7人,主治及住院医师27人);护士118人(主任护师1人,副主任护师3人,主管护师2人)。医院现有事业编23人、政府购买129人,自聘临时用工21人、劳务派遣工67人,有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空编139个。医院现有科室25个,其中业务科室12个,行政科室13个,设有睡眠医学中心、心理科住院病区、物理治疗科、功能检查科、康复医学科等科室。

    2015年医院门诊量仅为1.3万人次,到2020年达到年门诊量近10万人次(2021年上半年门诊量为37627人次,出院465人次,平均住院天数41.47天,药占比40.57%,门诊次均费用260.81元)。2016年以来门诊量、出院人次增长稳定,次均费用、药占比、住院日、病床周转率等得到稳定控制,医院作为第一批医改试点医院,自2016年以来,依托各项政策的支持,通过夯实基础、创新管理,充分激发了内生动力,使医院实现了高质量发展。

    医院以打造“名医、名院、名专科”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核心,高水平快速发展,已有多名医师在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CSP)、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精神卫生分会等国内学术组织担任委员。医院建设了精神卫生学市级重点学科,开展“长效保障,安康草原,预防精神分裂症复发的高效社区管理治疗模式”等市级科技项目,围绕“蒙药复方苏格木勒-4”开展多项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已发表SCI论文2篇,努力推动民族医学发展,推动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医院打造了“鄂尔多斯精神医学高峰论坛”学术交流品牌,承办了第二十二届北方精神医学论坛等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医院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发展理念,通过专科联盟建设,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一批高校和机构搭建协作关系,在“十三五”期间刚性引进了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5名,现有的专家团队已成为自治区精神医学的一支重要力量。以医院“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建设过程形成的案例,获自治区医药体制改革十大提名案例荣誉。

    医院以改善医疗服务为根本,通过门诊建设、病区改造等完善设施,努力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通过信息化改造升级,努力满足患者的便捷就医需要;通过睡眠监测等新技术的引进,填补我市技术空白,努力满足患者高水平诊疗服务的需要;通过义诊和健康扶贫等工作,累计义务服务患者超过20万人次,为贫困患者省去挂号、用药、检查等诊疗费用百余万元。医院多年来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无重大医疗投诉纠纷发生,护理团队获评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孙利东、额尔德尼达来等多名医师获评自治区、市级人民好医生。医院还积极开展了心理援助等公益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进行了对口支援武汉医护人员的“一对一”心理疏导,制作了心理健康资料,开展居民心理普查,为患者邮寄药品,相关工作列自治区第1位,得到了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自治区民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等单位的好评。多年来,医院还利用“升学季”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健康进部队”等活动与工会、教育、军分区等单位和系统加强联动,提升了社会心理服务的覆盖水平。医院整体工作深受患者和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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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医医师、心理咨询师、临床医师、精神科医师、麻醉师、影像医师、公卫医师、影像技术、康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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