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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2-2023.3.2

已结束

预防医学、体检、健康传播、财务管理
全职
招聘要求

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将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2249:0031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2249:0032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24日至3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2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2249:0033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349:0036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49:0035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32812:0042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4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7日至3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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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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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岗位所需其他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面试入围比例

    14205001004005

    业务科室

    专业技术岗位

    11级

    14205001004005000

    预防医学

    医疗卫生类

    公共卫生管理类

    1

    疾病监测、分析与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研究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公共卫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1:03

    14205001004005

    业务科室

    专业技术岗位

    12级

    14205001004005000

    体检

    医疗卫生类

    西医临床类

    2

    健康和职业人员体检

    研究生:内科学,外科学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全科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1:03

    14205001004005

    业务科室

    专业技术岗位

    11级

    14205001004005000

    健康传播

    社会科学专技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

    1

    健康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新媒体运营

    研究生:新闻学,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1:03

    14205001004005

    职能科室

    专业技术岗位

    11级

    14205001004005000

    财务管理

    社会科学专技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

    1

    财产物资与收支核对;票据、固定资产管理

    研究生:会计学,财务管理

    会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1:03

    联系方式
  • 人事科自己报名 代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71****2636  免费看电话
  • yccdc.com.cn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开发区大连路3号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3年6月组建,前身“宜昌市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2年,是由市政府举办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七项职能,是全市卫生防病技术指导中心。2013年9月27日在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牌成立宜昌市健康管理中心。

    中心现有内设和直属机构14个;在职职工186人,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36人,占19%,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9%;高级职称56人(正高级职称15人,副高级职称4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94%。

    中心拥有二代测序系统、全自动核酸提取及荧光PCR分析系统、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液相质谱联用仪、气质联用仪、飞行质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以及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100级洁净实验室、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湖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重点实验室和HIV抗体确证实验室等。

    中心设有院士工作站,是“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基地”和“三峡大学公共卫生研究中心”,是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三峡大学的研究生培训基地或本科生教学基地,获得各类科研奖、成果110余项次,出版专著34部,发表学术论文2500余篇,国家专利5项,参与建立或修订国家有关健康影响评价标准10余个。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湖北五一劳动奖状”“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580余项次,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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