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西县2013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郧西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聘用办法》(西人社发[2012]6号)文件规定,结合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空缺和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
(1)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三年过渡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招聘单位、岗位(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7日。
2、报名地点:郧西县卫生局人教股。联系电话:**。
四、考核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人数进行等额考核、体检,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确定笔试成绩高的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与管理
经考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凡在合同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县人社局、编办及卫生局联合组织考试考核,择优纳入编制管理;合同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考核不合格或者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及监督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守机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严禁搞非组织活动,发现任何有违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县纪委:**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八、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组织,并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实施。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魏荣冰任组长,李燕、熊敬云、王定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人教股。
附:郧西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郧西县卫生局
2013年7月18日
郧西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单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
临床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康复理疗 | 护理 | 药剂 | 影像 | 检验 | ||
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 | 5 | 1 | | 1 | | 1 | 1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