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医院

1927年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60人

 3532

2023-5-8至2023-5-11

已结束

心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血液及风湿免疫科、肾内科、肿瘤内科、放疗科、PET-CT室、儿科、急诊科、全科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神经外科、介入科、口腔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电诊科、超声科、检验、病理科、药师、临床护士
招聘要求

【人事招聘】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丹东市第一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状况和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以下简称“高校直招”)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60名,均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招聘学校网站、丹东市第一医院网站、丹东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1日24时。

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已签订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考证》),发送到医院指定邮箱(ddsdyyyrjb@163.com)。每名考生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现场考核需提供材料包括:

1.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准考证;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

5.有医师资格证要提供证件复印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复印件;

7.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复印件(附件4);

8.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由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扫描件(附件5)

9.《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

1.笔试

1)以应聘人员攻读硕士期间平均成绩(以毕业生成绩单为准),确定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考试。平均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面试时间:

2023年5月18日早8:00

5)面试地点:丹东市第一医院九楼会议室

(五)签约

与拟聘用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以及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七)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

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第一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6.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第一医院。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2819725

报名邮箱:ddsdyyyrjb@163.com

监督电话:0415-2819133

附件1;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丹东市第一医院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考试准考证

4: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5:档案保管证明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7: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丹东市第一医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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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备注

    心内科医生

    从事心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神经内科医生

    从事神经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神经病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内分泌科医生

    从事内分泌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消化内科医生

    从事消化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感染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呼吸内科医生

    从事呼吸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感染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血液及风湿免疫科医生

    从事血液及风湿免疫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肾内科医生

    从事肾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肿瘤内科医生

    从事肿瘤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肿瘤学、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放疗科医生

    从事放疗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肿瘤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PET-CT室医生

    从事PET-CT影像诊断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儿科医生

    从事儿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儿科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急诊科医生

    从事急诊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全科医学科医生

    从事全科医学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全科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感染性疾病科

    从事感染性疾病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内科学、全科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感染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普通外科医生

    从事普通外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外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胸外科医生

    从事胸外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外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泌尿外科医生

    从事泌尿外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外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骨外科医生

    从事骨外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外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神经外科医生

    从事神经外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外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介入科医生

    从事介入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肿瘤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口腔科医生

    从事口腔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牙周病学,口腔额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妇产科医生

    从事妇产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耳鼻喉科医生

    从事耳鼻喉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眼科医生

    从事眼科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眼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麻醉科医生

    从事手术室麻醉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麻醉学,临床医学,外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医学影像科医生

    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电诊科医生

    从事心电图诊断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超声科医生

    从事超声影像诊断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除外)

    检验中心技师

    从事临床标本检验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病理科医生

    从事病理诊断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药学部药师

    从事指导临床科室用药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药学类、中药学类

     

    临床护士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研究生

    硕士学位及以上

    护理学

    联系方式
  • 人事科 王庆林去报名
  • 0415-2819725
  • dandongfirsthospital.com/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76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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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单位简介
    丹东市第一医院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76号,始建于1927年,占地面积74600平方米,是一所集预防、医疗和教学科研于一体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辽宁省医保定点医院,是辽宁省政府指定刑事医学鉴定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先后荣获2017年度医院品管圈积极推动优秀集体、2018年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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