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沭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共计100人(非事业编制),具体岗位附后(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
6.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7.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类、医学类,并取得相应的医学资质;
8.临床医学专业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医学资质,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医学资质,但须在录用后三年内考取医学资质(三年内未能取得医学资质者,不再聘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有学籍的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沭阳县人社局会沭阳县卫健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卫健局403室(沭阳县苏州东路11号,**,83595162)。
3.资格初审:考生须提交《2022年沭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医学资质、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确保在《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报考费用:收取笔试费用100元/人。
7.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沭阳县卫健局403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人社局会沭阳县卫健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考前7天申领“苏康码”,仍在隔离期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近期有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不得前来参加笔试。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考前3天到达我县并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沭阳县疫情变化及防控要求。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调整考试安排的,将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另行通告。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相应的医学资质、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辞职)证明。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会沭阳县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资格复审、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1.对录取的100名工作人员,由沭阳县卫健局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乡镇的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实行合同制管理,一经聘用,在报考乡镇的村卫生室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所聘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参照现行乡村医生工资标准确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卫健局
2022年9月24日
岗位代码 | 乡镇 | 招聘人数 |
1 | 陇集镇 | 4 |
2 | 胡集镇 | 4 |
3 | 钱集镇 | 2 |
4 | 塘沟镇 | 5 |
5 | 马厂镇 | 3 |
6 | 沂涛镇 | 6 |
7 | 庙头镇 | 2 |
8 | 韩山镇 | 4 |
9 | 华冲镇 | 5 |
10 | 桑墟镇 | 8 |
11 | 悦来镇 | 3 |
12 | 刘集镇 | 3 |
13 | 李恒镇 | 8 |
14 | 扎下镇 | 3 |
15 | 颜集镇 | 5 |
16 | 潼阳镇 | 4 |
17 | 龙庙镇 | 3 |
18 | 高墟镇 | 6 |
19 | 耿圩镇 | 2 |
20 | 新河镇 | 3 |
21 | 贤官镇 | 4 |
22 | 吴集镇 | 5 |
23 | 青伊湖镇 | 4 |
24 | 西圩乡 | 4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