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911年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未定级)

17人

 13092

2023-4-24至2023-6-27

已结束

教学、临床
全职
招聘要求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要求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应聘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应聘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

《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本次招聘对象为不限。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其余人员应聘时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6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6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6月29日16:00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4月26日09:00-2023年6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按时间顺序填写高中之后各学段的学校、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所填信息在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27日。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通过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采取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联系人:薛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委监督电话:**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83627161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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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描述

    人数

    开考比例

    体检比例

    考察比例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招聘对象

    其他资格条件

    考核方式

    其他说明

    教学、临床1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与临床工作

    1

    1:1

    1:1

    1:1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医学技术(康复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假肢矫形工程、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2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与临床工作

    1

    1:1

    1:1

    1: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技术(影像技术方向)、放射医学、超声医学、核医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工程、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2

    专业技术岗位

    护理研究及教学

    1

    1:1

    1:1

    1:1

    护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护理学,硕士专业为医学类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3

    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药理学教学及教学方法研究;药物作用机制研究等

    1

    1:1

    1:1

    1:1

    药学、临床药学、药理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药学、临床药学,硕士专业为药学类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4

    专业技术岗位

    参与药学专业建设、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1

    1:1

    1:1

    1:1

    药剂学、药学、制药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硕士专业为药学类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5

    专业技术岗位

    主要承担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检验技术等课程教学工作及相关科研工作。

    1

    1:1

    1:1

    1: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临床病理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病理学,硕士专业为医学类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3

    专业技术岗位

    口腔医学专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附属口腔医院临床医疗工作

    2

    1:1

    1:1

    1:1

    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专业方向为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黏膜病学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4

    专业技术岗位

    口腔医学专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附属口腔医院临床医疗工作

    1

    1:1

    1:1

    1:1

    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专业方向为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种植学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5

    专业技术岗位

    口腔医学专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附属口腔医院临床医疗工作

    1

    1:1

    1:1

    1:1

    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主持地市级以上课题1项或以上;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6

    专业技术岗位

    眼视光技术专业教育教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工作

    3

    1:1

    1:1

    1:1

    眼科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中医五官科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7

    专业技术岗位

    眼视光技术专业教育教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工作

    1

    1:1

    1:1

    1:1

    眼科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中医五官科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1.本科专业为眼科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2.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8

    专业技术岗位

    眼视光技术专业教育教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工作

    1

    1:1

    1:1

    1:1

    眼科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1.本科专业为眼科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2.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教学、临床9

    专业技术岗位

    眼视光技术专业教育教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工作

    2

    1:1

    1:1

    1:1

    眼科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中医五官科学(眼视光或眼科方向)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教学能力测试50%、面试50%

    编内

    联系方式
  • 人事处 薛老师去报名  打电话免费  看微信免费
  • www.szhct.edu.cn/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科华路28号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江苏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办的博习医院护士学校,深耕医学教育领域已有113年之久,早在1958年即组建苏州医学专科学校,1996年全国首批试办五年一贯制卫生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升格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首家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首家卫生类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主校区位于秀丽的石湖之畔——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其他两个校区分别在苏州古城区的书院巷和古镇木渎。学校共占地56.9万平方米(853.8亩),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全校教职工总数850人,校内专任教师571人,校内专任教师中硕博士比例近80%,高级职称比例近40%,双师素质比例超过90%。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现有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及其下设专委会、分委会委员16人次,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健康服务类),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各1个,江苏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2个,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职业教学创新团队6个,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项目1个,江苏省教学名师2名。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教育部认定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获教育部认定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立项1个,江苏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结项1个、立项1个。独立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3项。建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4门,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6部;首批立项“十四五”江苏省职业教育首批在线精品课程8门,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9部。拥有苏州市优秀教学团队2个,苏州市创新教学团队3个,苏州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苏州市重点实验室1个,苏州市“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
    学校建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国际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大学生素质发展中心)、体育部等11个教学机构,围绕卫生健康产业,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医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健康管理、中药材生产与加工等22个专业。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是教育部认定骨干专业。护理专业群、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群是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是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护理类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江苏医药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室挂靠单位。是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命审题基地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开发基地。是江苏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卫生与公共服务类协作组组长单位,也是省内首家老年护理师资培训基地。牵头制定护理、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等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率先在全国构建贯通培养的现代卫生职教体系。校外拥有80余家稳定的三级甲等实习医院以及30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临床见习和实习提供了良好条件。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爱尔兰、荷兰、美国等国家的有关院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校牢牢把握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方向,专业结构布局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办专业60%为省级以上高水平专业(群),招生就业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可喜态势,涌现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批成才典型。学生近五年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50项,一等奖数量位列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百十年风雨,薪火相传。学校连续十五年荣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为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优秀、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自主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职院校后勤行业先进单位、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苏省纪委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江苏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江苏省教育信息工作先进、江苏省先进高校科协、江苏省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江苏省爱国卫生教育(健康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百十年学府,再续华章。苏卫人正秉承“敬人敬业、至精至诚”的学院精神,矢志培养有温度的健康促进者。“十四五”期间,学校力争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卫生院校,教育教学跨入更高层次,成为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高地,成为卫生健康职业教育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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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医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妇产科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肿瘤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麻醉学、医学技术(康复方向)、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义肢矫形学、运动康复学、运动医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养生、医学技术(影像技术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遗传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护理
    硕士起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5.10-2024.6.26
  • 江苏公立医院招聘

    江苏民营医院招聘

    苏州政府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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