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

 5661

2023.2.28-2023.6.30

已结束

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影像科医生、公卫医生
全职
招聘要求

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24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228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3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12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12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6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博士报名(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其中博士直接认定后可最高享受35万元生活补贴和15万元项目资助。在苏州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单位引才奖励规定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苏州市立医院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

2.苏州市中医医院            67872423            67872420

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87806026            87806029

4.苏州市广济医院            65792044            65333051

5.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262385            68262371

6.苏州市中心血站            65230119            65221303  

7.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        58987102            58223103

8.常熟市卫生健康委          52308542            52308510

9.昆山市卫生健康委          55211705            57379939

10.吴江区卫生健康委         63160070            63160055

11.相城区卫生健康委         85182661            851826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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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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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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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简介

    204

    060

    医生

    精神科医生

    1

    1

    博士研究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04

    061

    心理治疗师

    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1

    1

    博士研究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本科阶段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

    204

    062

    影像科医生

    影像科工作

    1

    1

    博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04

    063

    公卫医生

    公共精神卫生工作

    1

    1

    博士研究生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联系方式
  • 人事科 徐老师自己报名 代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51****92044  免费看电话
  • www.szgjyy.com/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1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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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单位简介
    苏州市广济医院是一家集治疗、康复、防治、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2015年增挂苏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苏州市心理卫生中心两块牌子。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1号、大庄里路14号。医院占地128亩,项目投资约10亿元,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医院历经百余年风风雨雨,设有普通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睡眠障碍科、康复科、综合内科、精神病司法鉴定科、口腔科。是精神及心理障碍诊疗中心,是苏州市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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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5
  • 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1、苏州市立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

    2、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苏州九院、南通大学附属吴江医院、徐州医科大学苏州湾临床学院)

    3、江苏盛泽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盛泽分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苏盛泽医院)

    4、苏州市中心血站

    5、昆山市妇幼保健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昆山分院)

    6、苏州市吴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常熟医院)

    8、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

    9、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妇幼保健院、常熟市新区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常熟附属医院)

    10、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

    11、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皮肤病防治中心、苏州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抗感染药学》编辑部)

    12、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

    14、苏州市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汾湖院区)

    15、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16、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

    17、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昆山医院、江苏大学昆山临床医学院)

    18、昆山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

    19、苏州市中医医院

    20、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

    21、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市涉外医院、扬州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22、昆山市康复医院

    23、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卫生院)

    共23家 
    江苏公立医院招聘

    江苏民营医院招聘

    苏州政府就业补贴

  • 招聘亮点

    康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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