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心医院

1941年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乙)

17人

 4288

2023-4-3至2023-4-20

已结束

心血管内科医生、精神医学科医生、血液内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儿科医生、普通外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感染性疾病科医生、疼痛科医生、急诊医学科医生、放射影像医生、中医科临床医生、内分泌内科医生、康复医学科技师、放射介入技师、输血技师、药剂人员
招聘要求

恩施州2023年“才聚荆楚·智汇恩施”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打造区域性特色人才高地,引进优秀人才到恩施州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恩施州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恩施州州直、8县市有关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恩施州2023年“才聚荆楚·智汇恩施”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7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20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每个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恩施州2023年“才聚荆楚·智汇恩施”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有国外、境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同一州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每名应聘人员仅能报考1个岗位,同一县市所有事业单位每名应聘人员仅能报考1个岗位。

2.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岗位代码加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报名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切勿反复报名。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信息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报名材料作为审核依据。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该岗位人员应为1987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原则上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731日(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3.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体比例要求详见《岗位表》。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期间未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42016:00前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岗位代码为z2023078z2023079z2023182z2023286z2023288z2023291z2023294z2023332z2023333z2023334z2023335z2023337z2023338z2023339z2023340z2023341z2023456的岗位按规定通过考核方式招聘。

2.其余岗位测试方式及要求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含免笔试人员)之比未达到1:10(不含10)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展示、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含免笔试人员)之比达到1:10(含10)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测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40%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同一岗位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5)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6)具体测试方式依据招聘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一)体检

1.由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县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实行候聘制度

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312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

十、聘用管理

(一)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1.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州直事业单位测试方式、结果公示等信息的发布网站。

2.州直招聘部门(单位)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州直事业单位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等信息的发布网站。

3.县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县市事业单位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信息的发布网站。

(二)政策咨询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46709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24424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122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十二、其他有关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有关政策口径由恩施州、各县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恩施州2023年“才聚荆楚·智汇恩施”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恩施州2023年“才聚荆楚·智汇恩施”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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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需求人数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专业工作经历年限

    其他

    备注

    测试方法

    研究生

    本科

    博士

    硕士

    z2023085

    心血管内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及介入工作

    二级学科: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86

    精神医学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精神医学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内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87

    血液内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血液内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88

    重症医学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重症医学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89

    儿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儿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儿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0

    普通外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普通外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外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1

    神经外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神经外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外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2

    感染性疾病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感染性疾病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3

    疼痛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外伤性疼痛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外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4

    急诊医学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急诊医学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急诊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5

    放射影像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放射影像工作

    二级学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放射肿瘤学、核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6

    中医科临床医生(中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中医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中医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7

    内分泌内科医生(西医)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内分泌内科临床诊疗工作

    二级学科: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098

    康复医学科技师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康复医学技师工作

    一级学科:医学技术

    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从事康复医疗技术工作满2年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

    详见公告

    z2023099

    放射介入技师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放射介入技师工作

    一级学科:医学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从事放射介入技师工作满2年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

    详见公告

    z2023100

    输血技师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输血技师工作

    一级学科:医学技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详见公告

    z2023101

    药剂人员(西药)

    专业技术岗位

    13级

    1

    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二级学科:药理学、药剂学

    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应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详见公告

    联系方式
  • 人事科、罗少英去报名
  • 0718-82779590718-8262137
  • www.essyy.com/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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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恩施市中心医院是恩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家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公立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恩施市急救中心和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恩施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技术协作医院、附属协和医院对口支援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技术协作单位、“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骨科救治中心恩施市分中心,“健康快车/中国石化眼科中心”,湖北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武汉市肺科医院医联体医院,孝感市中心医院对口支援医院,湖北恩施学院附属医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医院,承担全市及周边地区近10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及转诊和医学教学科研等任务,全市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龙头”。

      恩施市中心医院位于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占地总面积2524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8752.5平方米。2013年7月,由原湖北省卫生厅核定为三级医院,2023年4月,由湖北省卫健委评定为国家公立三级乙等医院。

      医院坚持集团化发展、一体化管理、独立性运行、体系化建设的发展模式,以院本部为中心,设市中医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实际开放床位1147张。现有职工总数1611人,其中在岗职工1297人,离退休职工314人;在岗职工中在编人员533人,招聘人员764人,高级职称207人,中级职称473人,初级职称549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3人(博士3人),大学本科850人,大学专科311人。

      医院开设37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24个行后职能科室;有2个省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神经外科、骨科),28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骨科、普外科、小儿外科、肛肠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疼痛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重症医学科、肿瘤科、风湿免疫科、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输血科、信息科),3个州级中医重点专科(骨伤科、中医妇产科、老年病科),1个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田先彩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州级知名中医工作室(赖家模工作室)。

      医院将始终坚持“勤俭办院、依法治院、科技兴院、文化建院”的办院方针,秉承“科学、诚信、爱心、责任”的医院精神,遵循“团结、仁爱、创新、务实”的医院院训,为人民群众和健康需求者提供“优质、低价、高效、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努力把医院建设成决策严谨科学、管理严格规范、质量安全可靠、经济运行高效、环境优美舒适、服务温馨周到、品牌形象优良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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