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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直属12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1、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创建于1886年,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单位,大型公立三甲综合医院,编制床位2500张,开放床位2818张,设置67个临床、医技科室,有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7个,肛肠科是广东省中医药建设重点专科,儿科是广东省五个一工程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9个。医院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系人:罗彬,电话:**,6913522。
2、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心血管疾病研究所、韶关市骨科研究所)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健康管理、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附属韶关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医院学科齐全,综合实力精强,设有45个临床、医技科室,广东省重点专科4个,广东省重点建设专科2个,3个市立研究所。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外科和骨科3个专业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院区位于韶关市芙蓉新区,占地约190亩,总投资约10亿元,计划于明年建成并交付使用。联系人:陈红冰,电话:**,邮箱:rsk123@126.com。
3、韶关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韶关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服务范围涵盖韶关市七县三区。总占地面积2911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820平方米,编制病床489张,开放病床505张。医院设备先进,拥有螺旋CT机、核磁共振、电子胃肠镜系统、DR、移动式X射线机、麻醉机、高端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关节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钬激光、射频机、呼吸机、体检车、系列康复设备等一批现代仪器设备,并配置齐备的中医诊疗设备。联系人:陈小岸,电话:**。
4、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产医院、韶关市儿童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于1952年,是粤北地区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地级市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机构。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精良,拥有多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及市级特色专科。生殖医学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国家准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遗传与产前诊断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省准入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机构。医院先后获得“省文明窗口单位”、“省百家文明医院”、“市十佳医院”等荣誉。联系人:杨宇,电话:**。
5、粤北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以传染病防治为特色的三级专科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浈江、武江两区70万常住人口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建院以来,切实履行我市传染病防治、科研、检测、培训等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韶大伤寒、非典疫情、H7N9、聚集性结核爆发、新冠感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应急任务。医院现有职工478人,其中专技人员412人,占全院职工86%。新传染病综合大楼现已投入使用开放床位达800张。联系人:陈碧文,电话:**。
6、粤北第三人民医院为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医院前身是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逐步发展为一间有规模、专科设备完善,有一定技术力量,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集医疗、防治、康复、优抚、科教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定编床位1200张,开放病床1300张,负责粤北地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等工作任务。联系人:吴伟珍,电话:**。
7、韶州人民医院是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开放床位300张,科系齐全,专科特色突出。眼科为韶关市重点专科,糖尿病专科为全国“糖尿病教育管理示范单位”。2021年医院获批韶关市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残疾评定定点机构、国家标准化房颤中心建设单位,开设韶关市首家甲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全体医护人员在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联系人:李毅玲,电话:**。
8、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粤北工伤康复中心)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1号,是韶关市职业病工伤定点康复医院,也是唯一经过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的二级医疗机构,成立于1986年2月,由原1972年成立的韶关市职业病防治所与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并而成,隶属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近50年的办院历史。目前医院总占地面积近1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医院集临床、教学、预防、科研为一体,拥有2个院区、2个门诊部,托管韶关市武江区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仪检科、药剂科、疼痛科、职业健康监护科、儿童康复科、工伤康复科、康复医学科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多个业务科室,现在岗职工399人,开放病床470张。联系人:张志红,电话:**。
9、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韶关市皮肤病医院、韶关市性病防治中心)是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韶关市性病防治专业机构,广东省性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哨点。承担全市的皮肤病、性病诊疗、科研、教学与培训任务。医院设有病床50张,职工95人。以皮肤病、性病、医学美容为重点发展项目,开设皮肤性病科、激光美容科、中医皮肤科、检验科、药剂科等临床及辅助科室,开设痤疮、白癜风、银屑病等专病门诊。医院配套检查、检验项目齐全,可进行皮肤病理、各种过敏原检测。美容科拥有多种先进治疗仪,开展激光美容、生物共振治疗、火针、药浴、冷冻等诊疗项目,对面部皮肤皱纹、色斑、痤疮及各种皮肤病、性病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在治疗复杂疑难皮肤性病方面达到全市领先水平。联系人:曾秀莲,电话:**。
10、韶关市口腔医院坐落于韶关市区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广东省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地市级口腔专科医院之一,也是粤北地区口腔医疗、牙病防治、科学研究的中心和大专院校口腔医学专业的教学实习及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在岗职工130人。院内设有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病科、正畸科、修复种植中心、综合科、特诊室、儿童预防科、放射影像科等10多个临床及辅助科室,综合治疗台60张,拥有口腔CBCT、手术显微镜、超声骨刀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技术水平处于广东省先进行列。联系人:钟银霞,电话:**。
11、韶关市中心血站(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前身为广东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66年,是经市编委批准的、为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担负着全市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采血、质控以及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与安全合理输血指导等任务。现有在编人员67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质控科、献血服务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服务科等8个科室。单位总用地面积为10179平方米,建筑面积8902平方米。年度总采供血量约为11.6吨,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联系人:梁海燕,电话:**。
12、韶关市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所由韶关市健康教育所更名而成,核定编制36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设置6个科室。主要任务为承担职业病预防控制、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卫生领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生物材料的检测检验与处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参与各类化学中毒、急性放射性事故、核辐射恐怖袭击等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及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联系人:罗建群,电话:**。
三、招聘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共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以上职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
5.在基层等单位未满服务年限违反诚信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s://www.sg.gov.cn/bmpdlm/wsjkj/index.html)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gwjjzp202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023年2月8日17:00。
3.报名材料: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等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其中:报考人员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2023年2月13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5.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3年2月16日9:00-2月18日8:00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含实践考核)×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临床类岗位(含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麻醉学、精神医学、外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临床医学外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基础护理为主;影像类岗位(含放射、超声)以影像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以中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均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检验类岗位以检验基础知识为主;财会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法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中国哲学、管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新闻传播学、核科学与技术和行政管理均考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2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08号)。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含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一并公布。
5.进入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工作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部分岗位含报考单位的实践考核)。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公布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等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含实践考核)60%合并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完成时间:2023年5月前)。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在另一间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完成时间:2023年5月前)。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17699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完成时间:2023年6月前)。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办理。
附件1: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描述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本科) | 专业(研究生) | 职称 | 执业资格 | 其他要求 |
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内科诊疗工作 | 社会人员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A1002)内科学(A100201) | 医师 | 执业医师 | (1)有二级或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2)需在应聘岗位实践考核一周,其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
麻醉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临床相关专业诊疗工作 | 社会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B100301)麻醉学(B100302) |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职业健康监护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公共卫生或卫生管理类工作 | 社会人员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预防医学(B10070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外科诊疗工作 | 社会人员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A1002)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康复医学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康复工作 | 社会人员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医学(B100801)针灸推拿学(B100802) | 中医学(A1005)针灸推拿学(A100512)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五官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社会人员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A1002)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皮肤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皮肤科诊疗工作 | 社会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B100301)中医学(B100801)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901) |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放射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放射科诊疗工作 | 社会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不限 | 放射医学(B100301)医学影像学(B100303) |
| 医师 | 执业医师 | |
检验科技师 | 专业技术 | 十二级 | 从事卫生检验工作 | 不限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卫生检验(B100407) | 临床检验诊断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6) | 技师(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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