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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战略,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部分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部分岗位可按照《市直公立医院创新引进卫生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指导意见》(菏卫发〔2021〕2号)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条件见岗位要求。
4.公开招聘岗位不受毕业院校限制。
5.身体健康,原则上引进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时计算),不得报考。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二、岗位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引进和招聘的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和招聘方式。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参加第25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等形式,搭建人才引进和招聘服务平台。各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灯塔一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点击“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报名入口”,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线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日17:30。
适时开展“山东菏泽-名校人才直通车”专场招聘活动,参加第25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接受人员报名。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直通车和招聘会上符合条件的人选,通过“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报名系统”报名。最终报名人员以报名系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为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函。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和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1)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中通过放宽条件报名的本科学历人员,增加笔试,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人选,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研究生岗位、2022年度急需紧缺目录岗位,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一般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3)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用人单位具体通知为准,考试费用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可结合报名情况分批组织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岗位,由单位统一组织笔试。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用人单位须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
四、组织领导
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实地考察、体检、档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专项引才情况及人员拟聘用意见以单位党委(党组)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监督电话:
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市委人才办**
公开招聘岗位: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1、《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菏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条件 | 岗位计划 | 岗位类别 |
一、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50) | |||||
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 | 临床医学各专业 | 1.具有高级职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三级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2.博士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到时须提供报到证、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除外)。 | 50 | 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 | |
二、公开招聘岗位(181) | |||||
高级专家 | 临床医学各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50周岁以下,医疗高级职称,三级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 | 10 | 高级岗位 |
中青年骨干医师 | 临床医学各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甲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 | 10 | 研究生岗位 |
消化内科医师 | 消化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呼吸与危重症医师 | 呼吸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0 | 研究生岗位 |
呼吸与危重症科重症医师 | 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6 | 研究生岗位 |
心内科医师 | 心内科电生理及结构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电生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4 | 研究生岗位 |
神经内科医师 | 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1 | 研究生岗位 |
康复医师 | 康复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 | 研究生岗位 |
神经重症医师 | 神经重症、重症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风湿免疫科医师 | 风湿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 | 研究生岗位 |
胸外科医师 | 胸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 | 研究生岗位 |
关节外科医师 | 关节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血管外科医师 | 血管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脊柱外科医师 | 脊柱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 | 研究生岗位 |
创伤外科骨创医师 | 创伤骨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手足显微外科医师 | 骨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介入科医师 | 介入医学、肿瘤微创介入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烧伤整形科医师 | 烧伤或创面修复、整形美容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神经外科医师 | 神经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6 | 研究生岗位 |
小儿科医师 | 儿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3 | 研究生岗位 |
小儿神经康复医师 | 小儿神经康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 | 研究生岗位 |
肿瘤科医师 | 肿瘤放射治疗学、肿瘤放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3 | 研究生岗位 |
耳鼻喉科医师 | 耳鼻咽喉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6 | 研究生岗位 |
口腔医师 | 口腔颌面外科或种植、口腔修复、口腔内科或儿童牙病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4 | 研究生岗位 |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 传染病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急诊医师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心内科、呼吸内科等临床医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7 | 研究生岗位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急诊医学、重症、心血管、呼吸、消化、神经内科、胃肠外科、骨外、胸外科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重症医学执业范围、医师资格证未注册、已注册但无执业范围,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10 | 研究生岗位 |
中医医师 | 中医妇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资格、完成规培并考试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 | 2 | 研究生岗位 |
麻醉科医师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5 | 研究生岗位 | |
疼痛科医师 | 疼痛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研究生岗位 | |
放射科诊断医师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研究生岗位 | |
CT诊断医师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研究生岗位 | |
核磁共振诊断医师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研究生岗位 | |
超声诊断医师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6 | 研究生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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