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83
已结束
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的,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zhaopin.sndhr.com:7222/zpCandidate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5月24日9:00—5月30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非医技类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科技城医院)
**(高新区人民医院);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新才易聘”二维码
《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23日
单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1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 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1 | 2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重症医学、急症医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呼吸系病方向) | 应届毕业生,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3 | 新生儿科医师 |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新生儿科学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4 | 康复医学科医师 | 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神经病学、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重症医学 |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1 | 5 | 神经内科医师 | 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方向) | 应届毕业生,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6 | 人力资源处科员 | 工作人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情报 | 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