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我县于2022年11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现根据实际恢复平武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具体事项以此公告为准。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平武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引进后需在平武县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和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宏观管理,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六)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00-12:00,13:00-17:00;
地点:绵阳见山酒店(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园路126号聚贤山庄)。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①《报名审核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得兼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谈
1.时间及地点
面谈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
面谈地点:绵阳见山酒店(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园路126号聚贤山庄)。
2.面谈
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大于1∶5时,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情况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选面谈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5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面谈。
特别提示: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5,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绵阳见山酒店(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园路126号聚贤山庄)。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签约人员,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2年绵阳市平武县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择优递补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及综合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3.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开选岗
平武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考核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不愿选岗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报考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考核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四)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疫情防控
1.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面谈)等环节的参考人员应在结束后尽快离开现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2.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参考人员密切关注“健康绵阳”、“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绵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或“绵疫控”小程序中“本地管控政策”,并按提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3.请报考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平武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解释。
引进人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公招咨询电话: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平武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平武县纪委监委驻平武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平武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平武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
2022年12月7日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公卫医师 | 专业技术 | 20221117 | 1 | 198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本科:预防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