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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岗位表》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根据《岗位表》要求,部分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先报名应聘,届时未按期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1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涟水县红日大道18-10)211室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10月20-2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涟水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部分岗位要求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果被聘用人员没能按期取得,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2年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涟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临床医生 | 08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2、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
中医 | 09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 | ||
影像科 | 10 | 1 | 医学影像(学) | ||
检验科 | 11 | 1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 |
康复科 | 12 | 2 | 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
护理 | 13 | 5 | 护理(学) | 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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