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

 2740

2023.4.18-2023.4.28

已结束

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人员、检验工作人员
全职
招聘要求

湖南省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家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5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配合实施。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97个;招聘计划155个,均为专技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在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zh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岗位代码标明为A”、“B”的岗位:20234189:0042817:30
应聘岗位代码标明为C”的高层次人才岗位:2023418日至20231231,随到随招,招满即止。其中,2023418日至2023428日期间集中通过本次公开招聘单位邮箱进行报名,2023428日以后可通过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填写《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招聘岗位要求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4),邮件标题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学校+专业”。应聘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填报内容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或住培合格证书)中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应于2023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1231日;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37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12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7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1231日前毕业)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设考点的城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B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岗位代码标明为C”的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拟定于20235月上旬在广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AB类岗位。采取面试、业务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进行。
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AB类岗位应聘人员的在校表现、职业认知、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业务技能测试:面试后即进行业务技能测试。业务技能测试采取口述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业务技能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业务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业务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C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C类岗位应聘人员的在校表现、职业认知、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各招聘单位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单位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政策咨询电话:**(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联系方式一览表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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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编号

    岗位属性

    拟聘人数

    岗位条件

    是否到高校设考点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年龄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专业

    其他要求

    B19

    预防控制工作人员

    专技岗位

    2

    30岁以下

    本科

    学士

    预防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研究生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B20

    健康检查工作人员1

    专技岗位

    1

    30岁以下

    本科

    学士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硕士、内科学、外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研究生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B21

    健康检查工作人员2

    专技岗位

    1

    30岁以下

    本科

    学士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研究生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医学影像学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B22

    检验工作人员1

    专技岗位

    1

    30岁以下

    本科

    学士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病原生物学

    研究生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B23

    检验工作人员2

    专技岗位

    1

    30岁以下

    本科

    学士

    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技术

    研究生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联系方式
  • 人教科自己报名 代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73****37210  免费看电话
  • www.zzzfs.com.cn/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467号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是一所从事劳动卫生、放射防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公共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是隶属于株洲市卫健委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成立于1981年,地处株洲市红旗中路467号,现占地面积1.39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20平方米;绿化总面积4852.85平方米,绿地率34.84%,绿化复盖率达45.3%。现有职工91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31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信息科、质量管理科、辐射危害防控科、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病科、危害风险评估科、实验室、药品器械科等科室。多年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专项拨款上千万以上,专项购置了日本岛津X线数字成像系统(DR)、日本岛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国产专用 X线体检车、西门子彩色多普勒超声仪、国产彩色多普勒超声仪、比利时和德国肺功能仪、日本岛津气相色谱、原子荧光、日本日立全自动化仪等大型医疗检测设备,开发全市“职业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并完善单位局域网、多媒体报告厅、道德讲堂、荣誉室、电子阅览室和职工之家等现代和文明设施,双文明建设不断推进。近年来,原国家卫生部陈竺部长(现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原全国人大桑国卫副委员长先后到我中心视察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心职防工作的发展,株洲职防人愈加意气风发、自信自强,以此为新起点不断奋发向上,各项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卫健委和各级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单位”、“株洲市园林式单位”等100多项殊荣。

    坚守职业病防治事业,甘当劳动者健康卫士。中心全体职工将团结一心,奋发有为,为保障全市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推进我省“四化两型”建设,构建“幸福株洲”发挥积极作用。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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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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