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7名,并根据江苏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苏编办发〔2015〕6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纳入备案制管理。
一、报考条件、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6: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jrswjw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备案制+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报名后请注意查看回复邮件,确认报名初审是否通过,并保持通讯畅通。
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到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详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提交报名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详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三)现场审核
由句容市卫健委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1. 审核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
2. 审核地点: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详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3.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核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岗位核减或取消
现场审核结束后,通过审核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健委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发布。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百分制。考试不提供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不低于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参照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1—87279959
附件1: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 | 其他条件 | 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
06 | 公卫医生 | C | 1 | 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2023年毕业生 | 专业面试100% |
07 | 影像医师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2021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