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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临时用工招聘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临时用工,工作岗位和招聘条件见《招聘临聘人员计划表》。
一、薪酬待遇:
1、考察期一个月,发放西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2、考察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具有职业医师资格证并授予处方权的医师和能够独立上岗的护理人员发放同工同酬80%工资。
3、参加2024年省卫健委同工同酬统一招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者正式录用。
二、报名地点: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17日。
四、联系电话:**
备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人事科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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