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2013年计划招聘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另外为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正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专科学历。
3、本科和专科学历毕业生须为潍坊市常住户口或潍坊市生源,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要求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安丘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毕业生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根据自身条件报考其他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6:00。
交费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安丘市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1个岗位,普通管理和定向招聘岗位不受专业限制,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记入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初审。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安丘市政府网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3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7:00到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3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打印《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个别紧缺岗位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报考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条件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还应提交市委组织部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笔试
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卫生类岗位为卫生基础知识(包括生理、病理、药理、人体解剖等)。
非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写作等。
笔试时间为9月7日,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个别紧缺岗位达不到录用计划比例的,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研究调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通用性试题,时间为10分钟(思考5分钟,回答5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录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录用,同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博士研究生初录人员,按面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初录人员最低面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
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人员,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单位。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安置到相关单位。工作单位确定后,由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址:安丘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
咨询电话:**
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2013年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113人) | ||||||||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小计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205 | 卫生局 | 精神病防治院 | 护理 | 2 | 20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及相关 | |
208 | 卫生局 | 精神病防治院 | 药学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及相关 | |
210 | 卫生局 | 精神病防治院 | 精神卫生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精神病学、临床医学及相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