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适应石峰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技人员20名,其中全科医生4名;公卫医生3名;社区护士7名;医技人员4名;药剂人员1名;中医针灸推拿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由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监察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及代替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地点在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石峰区政府办公大楼三楼0311室),联系电话:**、**。
2.报名资料
应聘者应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6月30日(例: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同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提交保证,并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4.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开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分值占60%,面试分值占40%。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卷面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及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和要求: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对体检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要求: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对整个招录过程实施监督。
3.考生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四)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对考核合格者经市人社局和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签订、编制、增人核资等相关手续。
2.录聘人员必须服从石峰区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正式聘用者5年工作期内不得调离。
四、举报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监察局:**
五、其它说明
1、考试委托正规专业考试机构命题、阅卷并组织实施,招聘方与代理方签订公正保密协议,委托方与代理方如违反协议,均负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石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石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