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卫生局、计生局、社保局属下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招聘到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2014年应届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国家任务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大局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学历要求:
1、报考县卫生医疗机构医学类岗位的需具备下列学历要求:
(1)全日制国家任务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6、考生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及家庭和亲友的任何信息,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立即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岗位招聘数限额末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抽签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待定
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待定。
考察时间:待定
入围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公示时间:待定。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属在职人员的,由聘用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属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成人类大中专毕业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吸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属农村户口的县公安部门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
被正式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期间不得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的的薪酬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可按同一岗位入围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组织实施。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本方案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饶平县卫生局
饶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1月23日
饶平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 ||||||||||||||
招考单位 | 编制 数 | 现 有数 | 缺编 数 | 招考人数 (名) | 招考专业及招考人数 | 备注 | ||||||||
(名) | (人) | (名)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
| | | 临 床(名) | 口腔医学 | 西药剂(名) | 医学影像(名) | 麻 | 会 计(名) | 计算机 | 护理 | 检 验(名) | | ||
| | | (名) | 醉 | (名) | (名) | ||||||||
| | | | (名) | | | ||||||||
新丰中心卫生院 | 166 | 129 | 37 | 9 | 2 | | | 1 | | 1 | | 4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