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tyrsj.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市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四)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由市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质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tyrsj.gov.cn)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市卫生局下发《拟录用通知书》,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各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三个月的临时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各用人单位负担。
2、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对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对经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市卫生局组织专人对其进行再次考核,对确实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对因考生放弃招录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于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由招考单位根据需要提出调剂的书面报告,经领导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太原市人社局0351―4030019
太原市卫生局0351―5625186)、太原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tyws.sxws.cn)、太原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tyws.sxws.cn
2014年1月29日
2014年度太原市卫生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招考简章 | |||||||
单位名称(盖章): 太原市卫生局 时间: 2014.01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名额 | 招聘资格条件 | 备注 |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
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人) 咨询电话: 0351-5625164 | 临床医学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 取得相应资格证 | 全国 |
卫生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 取得相应资格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