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精神病医院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二级)

 1237

2022-12-7至2022-12-15

已结束

精神科医师、护理、医学检验、护理兼心理咨询师、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员
全职
招聘要求

双峰县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我院是双峰县内唯一的公立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开放病床350张,设有精神病专科、精神康复专科、临床心理科、预防保健科、内科、中医科(门诊)等科室。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双峰县精神病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县卫健局人事股的监督和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精神科医师1名,护理人员2名,检验人员1名,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员1名,护理兼心理咨询师1名,均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传染性或器质性疾病;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学历、资质、年龄等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双峰精神病医院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1215日至12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设双峰县精神病医院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及提供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在审查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在此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保持有效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或信息不畅通等无法联系考生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及以下,则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②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31,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③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④笔试:对应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⑤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⑥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毒品检测呈阳性人员,不予聘用。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

1.考核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在内部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对象,将拟聘对象及拟聘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县卫健局人事股审核备案后进行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2.新聘用人员与医院每年签订聘用合同,如流动须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

3、新聘人员两年内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证书(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即予以辞退。

3.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为我单位临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需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进入现场时,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以下人员不能进入现场。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或时空伴随且隔离期未满者。

3.进入现场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

4.健康码为红、黄码者。

5.根据卫健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适时调整的其他不能进入现场的情形。

双峰县精神病医院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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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岗位

招聘职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它条件

精神科医师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护理

2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

需取得护士         执业资格证书

医学检验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

需取得检验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护理兼心理咨询师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

需取得      心理咨询师证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员

1

不限

4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学历

不限专业

需取得相关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且在二级 医疗机构从事医院信息系统管理两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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