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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求;
(三)年龄:医师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5日之后出生);护士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5日之后出生),其他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四)岗位、名额、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交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表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长兴县中医院2号楼15楼1504室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7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医院发邮件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后通过长兴县中医院网站
(http://www.zjcxzyy.com)或医院党建办电话(**)查询。
(四)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可在面试后通过长兴县中医院网(http://www.zjcxzyy.com)或医院党建办电话(**)查询。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
2023年5月6日
单位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条件 | 其他条件 |
长兴县中医院 | 康复技师 | 1 | 康复治疗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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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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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电图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书 | |
病案室 | 1 | 医学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疾病编码证及助理统计师职称证书 | |
质管科 | 1 |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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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溪分院 | 公共卫生科 | 1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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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士 | 2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历届生 | |
吕山分院 | 中医科 | 1 | 中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护理 | 1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 | |
公共卫生科 | 1 | 预防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
泗安分院 | 口腔科 | 1 | 口腔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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