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医疗卫生人才紧缺问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2014年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一批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条件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实际能力和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三)党员、学生会干部、获得过奖学金、全南籍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则。
(四)招聘对象为2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六)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其中临床医生41人、影像5人、心电图1人、病理1人、检验1人、麻醉2人。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温荣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边建忠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黄圣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谭金荣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素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兰海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德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慧华 县财政局局长
王胜祥 县编办主任
邱林印 县卫生局局长
缪发荣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
黄忠明 县人民医院院长
谭知真 县人才办主任
谌 杰 县新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林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缪发荣同志、黄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人(黄院长:**)
2.报名
凡符合本招聘方案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
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章贡校区(食堂四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2014年全南县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要求:(1)提供个人简历;(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2张;(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4)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医院专家等人员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敬业精神等。根据报名人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则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最低不少于70分。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0日。
面试地点: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章贡校区(食堂四楼)。
5.录取
(1)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拟录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
(2)具有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以上毕业生经体检合格后,直接录取,并正式签订就业协议。
(3)同等条件下,全南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应历届毕业生可优先录取。
6.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7.聘用及分配
(1)拟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主要考察其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试用期满经医院和县卫生局考核合格,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前,与县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须取得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5年内聘用人员取得相关执业医师资格证后三个月内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按照新进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纳入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管理,5年内聘用人员未能取得相关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3)聘用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及待遇
1.纳入正式编制。被正式聘用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的纳入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2.提供住房。在县城工作无住房的可申请县人才公寓。
3.带薪深造。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服务期满三年以上者,经本人申报,医院同意,予以安排带薪到上级医院进行深造。
4.提供安家费。经县卫生局及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纳入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到岗后可享受财政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安家费。
5.办理社保和医保,享受住房公积金。被正式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
五、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科以上历届毕业生(除在全南县卫生系统工作的),且符合本方案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条件,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包括已通过2013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在网上可查询到执业医师证书编号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可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现场招聘会,依照本招聘方案进行招聘
六、本方案由本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编制性质 | |
乡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2 | 不限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25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影像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25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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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1 | 不限 | 检验专业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25周岁以下 | 事业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