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其中:根据《中国药典》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标准,眼睛矫正后视力为5.0及以上,无色盲)。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简章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倍) | 岗位要求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
名称 | 类别 | 职责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81 | 检验A岗 | 专技 | 检验检测 | 01 | 3 | 2 | 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药学、微生物学、分析化学、生药学、中药化学、药剂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中药制剂学、食品安全与检验、食品分析、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检测与管理、食品检验、食品检验与质量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与检测、食品卫生检验、食品卫生与检验、食品营养及检测、食品营养及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与安全、物理化学(药物质量研究)、药物代谢动力学 | 女性, 35周岁以下( | 83661213 | |
检验B岗 | 专技 | 检验检测 | 02 | 2 | 2 | 男性, 35周岁以下( |
2014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