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现在南方医科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斗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斗门区妇幼保健院、斗门区慢性病防治站等3家招聘单位为区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补。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斗门区乾务镇卫生院、斗门区斗门镇中心卫生院、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招聘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 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相应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1、招聘岗位、人数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应聘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8日-- 4月10日。
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邮寄材料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4月8日(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局人事监察股(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邮编:519125,联系人:梁桥玉,联系电话:**。
4.报名材料:①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鉴定表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的协议;③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各学期的学习成绩单(原件);④获奖证书、班干部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⑤个人近期同底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情况的,须经斗门区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4月11日-12日,地点在南方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考试采取面试、量化考察的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60%+量化考察得分×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主要测评考生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对前3名考生进行量化考察。
2.量化考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量化考察由招录单位对应聘者在高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行为作风、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进行量化评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入围体检的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就业协议,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体检名单于量化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格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替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52646、5510210,监督电话:(0756)5522392。
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单位专业 | |||||||||
单 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招考对象 | 年龄 | 具 体 条 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乾务镇卫生院 | 妇产科医师 | 1 | 8 | 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2012、2013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或 妇产科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