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6名在职人员和4名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三)在职卫技人才年龄要求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岗位表(见下表)“其他相关要求”一栏设定年龄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非在职人才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参加南海区医药技护类高校毕业生委托培训的就业见习学员;
(3)在省内三甲医院接受一年以上培训并已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培生;
(4)护理、康复(医技类,含针灸推拿)、病理、医学影像、麻醉、核医学等专业、社区卫生服务岗位所需专业报考条件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同)的南海生源。
三、报名办法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限南海生源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及应聘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送到或邮寄到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南海区九江镇儒林西路50号,邮编:528203),咨询电话:**,联系人:范小姐、李先生。
四、招考流程(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的非在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工作安排依次进行。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排名成绩,根据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人员,实践考核期为1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以排名成绩占70%、实践考核成绩占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通过资格审核的在职应聘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在职应聘人员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成绩以实践考核占60%、笔试占40%计算。
3.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4)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5)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6)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7)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15日下午5时30分。
1、在职招聘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5日下午2时至4时。
地点:本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厅
实践考核时间:201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2、非在职招聘
面试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时。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8日下午2时至4时。
地点:本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厅
实践考核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六、其他招聘程序(含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