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许昌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转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许卫发〔2021〕124号),许昌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发〔2024〕35号),为切实做好2024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市直医疗单位计划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4名,各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6名。其中,临床医学13名、口腔医学3名、中医学6名、中西医结合2名、医学影像技术3名、康复治疗技术3名、医学检验技术2名、中药学1名、药学1名、护理学6名。上述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信息详见《2024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拟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在全市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市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5名。上述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信息详见《2024年禹州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拟招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招聘对象为:符合《2024年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4.“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5.在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6.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应聘人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和相关资格,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4.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5.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禹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禹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中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禹州人社”和“健康禹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00—10月21日17:00。
网上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线上填报和发送电子邮件。①线上填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网页打开报名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ZW50Y2pNR09VRGJt,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第27项需导出《2024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填写后上传,《报名表》中照片一栏插入近期个人电子照片),点击提交完成线上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填写、修改、提交报考信息,最终报考信息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②发送电子邮件:报考人员完成线上填报后,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将《2024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带近期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swsjrsk@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专业+联系方式(如:张三+×××医院+×××专业+**)。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视为报考无效。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避免误报、错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初审结果不代表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动获得考试资格。
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通讯不畅,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1)现场报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现场报名地点: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会议室。(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资格审查地点: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会议室。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全科医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当前所在单位公章。
(三)笔试
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试,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按照相关要求,面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考官”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参加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应试者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保持一致)。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凡应试者提交的证件、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在“禹州人社”和“健康禹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递补公告,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在面试现场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原有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择期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背景经历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州人社”和“健康禹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入编等相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禹州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
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
招聘各环节相关事宜均在“禹州人社”和“健康禹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媒体,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及以上医学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服务期内的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
(二)纳入编制管理
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原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可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论文、工作量不作硬性规定;特岗全科医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3.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