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是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开展的服务项目有:0-6周岁抢救性肢体残疾儿童和听力障碍儿童的康复训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康复教师、保育员
二、招聘人数:康复教师若干名,保育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对孩子有耐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细致负责,能够长期稳定工作,能胜任日常教学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2、康复教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康复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康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育员: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45周岁。
4、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有意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资格。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2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有意报名者把个人简历及全日制教育学历证电子档发到康复中心邮箱mzclkfzx@126.com)
4、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丽都西路51号(梅州市残联大厦四楼康复中心办公室)
5、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五、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注重对康复教学技能水平和康复治疗实际操作能力进行测评。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考核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相关聘用手续同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面议。
七、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有双休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寒暑假(20-30天)。
八、工作地点:梅州市丽都西路51号市残联大厦内
九、其他: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临时用工招聘公告
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