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因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现将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沛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沛县行政中心西6楼629室)。
二、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确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与专业相符的资格证书。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7)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要求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成绩合格证明可作为资格证书同等对待。
(8)《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费用100元(现金)。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名单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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