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拟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应届护理人员要求高中毕业统招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往届护理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5月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提交材料:
1、时间: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7日止。
2、报名地点:郧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毕业生在上岗时必须持毕业证原件)、执业医师证等。
4、已经通过湖北医药学院招聘会或通过各种途径上交简历报名者,不再重复报名。
三、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公示—签订合同—岗前培训--试用—正式录用。
四、待遇:按照劳动法、县卫生局及医院相关规定具体确定。
五、联系电话: 0719- 7100307
郧县人民医院 太和郧阳分院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