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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社会招聘】太钢总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招聘启事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4年1月,中国宝武太钢集团和通用技术航天医科签署合作协议,实施医疗资源专业化整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正式加入通用技术航天医科大家庭,进入央企办医主责主业主平台。
立足医院实际与各院区特色,按照“一院四区一基地”的布局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做强做大优势领域。迎新院区是以做强呼吸、消化、内分泌、骨科、急危重症、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医院;尖草坪院区是以心脑血管疾病为诊治特色医院;胜利桥院区是以烧伤整形美容康复为一体的专科特色医院;疾控院区是以老年康复作为主要发展的方向的特色医院;检验学系是作为医院培养学生和人才的教学实践基地。
根据太钢总医院发展需要,进行社会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六)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报名者需微信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网申,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简历筛选: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3.面试测评:通过邮件告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4.考察考核:通过面试者,医院将采用适当的方式对本人日常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个性特质等进行考察。
5.确定拟录用者: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过发送邮件的形式通知本人。
6.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本人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
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证应聘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2.咨询方式:医院及岗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邱老师,**
诚挚欢迎热情敬业、责任心强的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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