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951年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4人

 433

2023-8-28至2023-9-15

已结束

精神科医师、麻醉科医师
全职
硕士起
招聘要求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市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将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此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48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含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国<>外留学归国学生)。

2.报名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经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上述人员须于202391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121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学生须于2023915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3915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35周岁(1987828日至20059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要求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条件;

5.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结合《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915日期间有效。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家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和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同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印证材料扫描件。如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还需按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扫描件。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于规定时间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须注明“招聘单位+2023下半年卫生人才招聘”,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逾期未发送相关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的,视作放弃报名。为确保成功报名,应聘人员发送邮件后应及时和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由主管部门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予以公示。

(三)考核

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和结构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要素。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一考核环节。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考核的名单,如实际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倍,以实际人数为准。专业能力考核由招聘单位实施并负责解释。

2.结构化面试考核。旨在测评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结构化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并负责解释。

专业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结构化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即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60%。依据考核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考核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六)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要反映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相关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期间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1、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表

4、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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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1年11月,是浙江省首批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原浙江省精神病院。医院以心理、精神障碍诊治(包括普通精神科、心身障碍科、情感障碍科、老年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司法鉴定、儿少心理科、睡眠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为主,内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和风湿免疫科、外科、妇科等特色专科为辅,是一家“大专科,兼综合”,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

    院区总用地115亩,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有医疗综合楼、精神科病房楼和后勤综合楼三组建筑。已配备1.5T磁共振成像仪、64排和16排螺旋CT、雅培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等大型医疗设备;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深部经颅磁刺激仪等先进专科设备;有HIS+EMR一体化系统、移动查房及护理系统、互联互通集成平台、统一结算支付平台、LIS及PACS检验检查等信息系统。

    截至2022年9月,医院有包括ICU在内的病区20个;开放床位860张;在岗职工884名,其中高级职称149名;精神病学(含各亚专业)是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心身医学是市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精神病学(生物精神病方向)是市医学重点支撑学科;普通精神科、心身障碍科、老年精神科、锥体外系疾病、老年病科、临床心理学和免疫学是市级重点学科;依托医院组建的湖州市红十字会心理应急救援队是浙江省红十字会心理应急救援队,是中国红十字会3支心理应急救援队之一。

    医院现有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各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医坛新秀3名,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防疫专项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各1名,

    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人选9名,市首席健康专家1名;博硕士82名,重点学科带头人8名,在国家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23人次,省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主委1人、副主委10人次。

    医院先后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医院、浙江省平安示范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是温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筹)、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医院,华北理工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精神心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中国心身医学教育联盟基地、全国强迫症诊疗建设基地,首个中国心身医学整合诊疗中心、全国痛风规范诊治诊疗中心、湖州市精神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湖州市老年病医疗护理中心、湖州市中风康复中心、湖州市癫痫诊疗中心,是浙苏闽心身医学专科联盟、湖州三院精神医学专科联盟、湖州市老年医学专科联盟、老年痴呆联盟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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