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宁南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编外医生的通知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员额空缺情况,经研究,宁南县妇幼保健院决定招聘编外医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一)招聘岗位:医生
(二)招聘名额:2人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尽责;
(4)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2.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3)专业:临床医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宁南县妇幼保健院9楼人事科。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南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工作报名登记表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0.5分;医师资格证加1分;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加1.5分;取得副主任医师加2分。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县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遇按照宁南县妇幼保健院编外工作人员现行待遇执行。
四、纪律及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
宁南县妇幼保健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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