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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公告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16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清单打包提交资料发送到邮箱dgdlrmyy@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文件名均以【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命名),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其他岗位要求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13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1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原路通过邮箱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其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联系人:钟先生、胡小姐
1: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3年1月18日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技能 | 其他要求 |
结核病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七级以上 | 1 | 1 | 临床医学A100201、B100301 | 本科以上、学士以上 | 内科学副主任医师以上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熟悉耐药结核病诊疗。 |
麻醉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 | 2 | 1 | 麻醉学B100302 | 本科 | 麻醉学主治医师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医院手术室麻醉工作经历。 |
眼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以上 | 3 | 1 | 临床医学B100301 | 本科、学士学位 | 眼科学主治医师以上 |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验。 |
植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上 | 4 | 1 | 临床医学A100227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外科学主治医师以上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植发工作经验。 |
美容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一级 | 5 | 1 | 临床医学A100227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外科学医师职称 |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完成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培证;有三甲医院整形外科进修或学习经历。 |
美容科护士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 | 6 | 1 | 护理学B100501、护理C10040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初级(师)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历。 |
口腔科正畸骨干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上 | 7 | 2 | 口腔医学B100601 | 本科、学士学位 | 口腔医学主治医师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公立医院口腔科工作经验;熟悉口腔科质控工作;具备正畸进修经历。 |
口腔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 | 8 | 2 | 口腔医学B100601 | 本科 | 口腔医学医师职称 | 年龄30周岁以下;已完成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培证或具有5年口腔工作经历。 |
口腔科骨干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上 | 9 | 1 | 口腔医学A100303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口腔医学主治医师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口腔科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种植牙修复技术。 |
骨干护士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 | 10 | 1 | 护理学B100501 | 本科 | 初级(师) |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省级三甲医院医院工作经历熟悉护理教学查房工作; |
口腔科护士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三级及以上 | 11 | 4 | 护理学B100501、护理C100401 | 专科及以上 | 初级(士)以上 | 护士职称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护师职称可以放宽至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口腔护士工作经历; |
备注:1、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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