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洪雅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公告,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地点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洪雅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专业条件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专业,且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下载《2025年洪雅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件原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名称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电话)发送到相应邮箱(邮箱地址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前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考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因各种原因产生笔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结合历年招聘实际,对难以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可按规定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分×80%。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笔试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领取《面试通知书》。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按面试规定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自愿放弃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取消面试资格。
领取《面试通知书》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
5.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程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
2.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洪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开展备案(核准)。
(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派至村卫生室服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洪雅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雅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洪雅县纪委监委:**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5年洪雅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示一览表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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