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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人啦!!!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医院因发展需要
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
有关事项如下
1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
(二)岗位具体条件
护理3人
1.护理专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护士及以上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临床2人
1.临床医学专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
3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核
3.考试(面试)
4.体检
5.公示
6.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3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二楼综合办公室(慈城镇西门外路299号)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
3.所需资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现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公示、录用。
4招聘原则和办法
1.组织健康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本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告示由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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