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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河北省妇幼保健院、河北省生殖健康研究院)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疗机构,是一所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二级公立专科医院。拥有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资质,河北省生殖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人类精子库、河北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质控和数据中心均设在本院,深耕“生殖与优生”技术领域48年、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成功率居省内领先水平。
医院始建于1976年,前身为河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在省卫生健康委正确领导下,2023年11月加挂“河北省妇幼保健院”牌子,结束了我省无省级妇幼保健院的历史。主要承担全省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培训指导;承担生殖和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承担生殖医学方面诊疗工作;承担生殖优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人类遗传资源的保藏和服务工作;完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院设有妇产科、儿科、生殖医学科、优生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肛肠科、全科医疗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医疗美容科、疼痛科、临床心理科、急诊医学科、耳鼻咽喉科、临床营养科、眼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生殖医学实验室、麻醉科、药剂科、医学检验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病案室等医技医辅科室。
医院现有高级职称50人,硕士及以上学历57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拔尖人才1人,国家辅助生殖技术专家1人,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专家库专家2人,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1人,“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3人,河北省医师行业先进个人2人,河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人,河北省“最美公卫人”2人。
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拼搏进取,不断增补资质,着眼妇幼健康专业建设,初步形成了出生缺陷三级防控的全生命周期诊疗服务体系,以“孕育希望,精益求精”为院训,以“建设管理科学、特色突出的研究型省级妇幼保健院”为愿景,坚持“以患者和职工为核心,一切为了妇幼健康”的办院宗旨,秉承“以医疗为中心、教学科研为两翼,遵循安全、规范、创新、发展的原则,推动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办院理念,以“妇幼保健功能齐全、生殖专业特色突出”为重点发展方向,用更专业、更精准、更舒适的就医环境,推动全省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3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单位正处于发展时期,高层次人才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补充生物学类、基础医学类、妇产科学、眼科学专业人才,急需选聘一批紧缺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网站(https://www.hbprh.com/)和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
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10月22日(共7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报名地点: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河北省妇幼保健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西路639号北二楼办公室。
电子邮箱报名:hebkyy@126.com
2.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并填写《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河北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岗位一栏须写清岗位名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报名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所有已取得学位证;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
(6)论文论著、科研立项等资料。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邮箱报名需将以上全部材料按顺序扫描清晰并成一个PDF文件(多个PDF需合并为一个PDF),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后,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会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是否成功。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其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学习工作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会综合评定是否予以录取。面试考核具体安排详见官方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网站(https://www.hbprh.com/)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省生殖健康医院人事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省生殖健康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人事部门闫老师、陈老师、王老师、柴老师
联系电话:**
2、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河北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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