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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次自主招聘人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红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红河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2年8月1日,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红河县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急救、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全县35万各族人民的医疗、保健和急救任务。2023年2月经红河州卫健委同意,与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成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分院。目前医院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医院学科建设齐全,设置24个临床科室,医技科室7个,职能部门23个,设置病床200张,实际开放358张。
二、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红河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4.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现场报名:2024年1月10日—5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老客运站行政楼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红河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情况说明。
3.线上报名:将填写好的《红河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4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情况说明,制作成PDF文档,将报名资料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某某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张三)。联系方式及邮箱:红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罗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850307445@qq.com。
4.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面试
1.面试:由医院组织面试,医院将采用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最低控制分数60分。
2.面试时间:现场报名后当场面试。
3.面试地点:红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三)试工考核
面试结束后,试工考核时间为1-3个月。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医院负责。
(五)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后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1600元/月。
(二)试用期通过后享受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
(三)培养选拔:通过考核优秀者(3个月之内完成考核),连续三年每年8万元(5万元安家费+3万元培养经费)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红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4621766 **(张老师)
通讯地址:红河县迤萨镇松花街4号行政楼一楼人力资源科办公室(老客运站行政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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