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4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围场县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部分岗位限制围场县户籍;
2.部分岗位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
3.其他岗位不限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户籍为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本人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须出具结婚证及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户籍有效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进行填表和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本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
2.招录计划核减
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成一张卷,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设备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4)考生可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控制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面试采取现场专业知识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入闱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取得专业证书较多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网上报名、打印《笔试通知单》或《面试通知单》):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咨询电话:**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