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吉安位于江西省中部,是举世闻名的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吉安古称庐陵、吉州,元初取吉泰民安之意改称吉安,沿用至今。2000年5月撤地设市,现辖2区1市1 0县,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人口510万。吉安自古人杰地灵,素有“江南望郡”、“金庐陵”的美称。自秦朝建制以来,这里人才辈出,名士荟萃,文化发达,民风淳朴。从唐宋至明清,吉安科举进士近3000名,状元、榜眼、探花52位。“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民族英雄文天祥、《永乐大典》主纂解缙、宋代大文豪杨万里等一批历史文化名人先后诞生在此,形成了中国文学史上底蕴浓厚的庐陵文化。在中国当代历史上,吉安创造了新的光荣,1927年,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创建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锻造了“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精神。近年来,吉安提出了“崇文、正气、开放、图强”的城市精神,吉安人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加快推进以深圳产业园为核心的吉泰工业走廊建设,打造经济发展增长极;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集聚,打造全省电子产业基地;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综合性区域交通枢纽;加快推进综合能源开发,打造电力能源基地;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各县城的城市建设,打造江西中部以“生态园林,宜居宜业”为特色的城市集群。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1242.1亿元,同比增长10.2%;财政总收入195.2亿元,同比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97元,同比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2元,同比增长11.4%。多数主要指标增幅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居全省第一,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居全省第二,外贸出口居全省第三。
吉安人民司法肇始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秋,毛泽东率领工农红军进入井冈山区,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在建立革命政权的同时,吉安苏区各县先后建立、健全了司法组织,并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一审刑、民事案件。同期还在区内设立过7个省级裁判机构,负责审理辖区内的二审案件。1949年9月吉安解放,次年5月1日,在吉安专署司法科和吉安分庭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江西省人民法院吉安分院。1955年1月,吉安分院更名为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文革”期间,吉安中院因军事管制而于1968年2月解体。1973年1月22日,经中共井冈山地委批准,恢复中级人民法院,改称江西省井冈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9年11月22日,井冈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为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8月,吉安撤地设市,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中院下辖13个基层法院。现有编制1074个,在职人数975人(法官865人)。其中,研究生82人,占8.4%;大学本科681人,占69.8%,平均年龄41岁。中院内设机构17个和事业单位1个(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定编160个(中央政法编151个、事业编9个),现有人员150人(法官113人)。其中,研究生31人,占20.7%;大学本科84人,占56%。
近年来,吉安两级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省高院的悉心指导和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法院共有48个集体、92名个人荣获省以上表彰,中院、新干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井冈山市法院、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中院刑事审判、调研宣传、司法警察等工作曾获全国法院先进,民事审判、审判监督、执行工作、纪检监察等工作步入全省法院先进。涌现出全国优秀政法党员干警肖红、全国优秀法官谢言、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宋平、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熊小真、全省优秀法官谢熙以及入围中国好人榜,感动吉安十佳道德模范周文奇等一批先进典型。